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日前發佈《廣播電視法(徵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。徵求意見稿分為總則、業務准入、製作播放等10章80條,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16日。徵求意見稿指出,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因違反相關法律、法規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,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對有關節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。